不動產專業仲介機構,照過來..房屋.土地...持分房地產買賣.請撥打:0912-913923 陳總
不動產專業仲介、30年房地產實務經驗!台北/新北/桃園;房屋、土地、持分共有物、公設地、查封物件、不動產借款、建地合建、憑藉個人多年累積人脈!團隊資源,結合金主、建商、營造商、投資客、律師、各行業精英...只要房地產都能貢獻一己之力!

【臺北市】

★因九二一大地震損壞嚴重之建築物,經勘估為「危險」,但得以補強者,所有人後續應如合處置?

此類建築物應由所有人委託專業技師公會製作鑑定報告書建議補強方式並擬具補強計畫,依據補強計畫施工完成,再經原鑑定公會鑑定符合安全需求,並報本府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上開補強應於本府主管建築機關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又所有權人如不願意以補強方式辦理,得比「危險」且無法補強者之方式,免申請拆除執照,由所有權人自行拆除後,以書面向都市發展局報備,其拆除後之重建,亦得以原建蔽率、原容積率申請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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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房屋交易所得 這樣報稅

2019-05-09 14:49:48聯合晚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去年房屋交易所得 這樣報稅#不動產買賣#公設地#持分房地產#

去年賣了房子,適用舊制的售屋財產交易所得申報。 本報資料照片

去(2018)年賣了房子,適用舊制,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怎麼報?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先核實申報,真的找不到當年買價,可以設算所得。設算所得分兩種,高總價者按售出實價的15%計;不是高總價的,則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設算,各地區設算比率不同,最低是8%,最高是台北市,分41%、46%兩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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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越高越省錢 北市公寓頂樓小資族最愛

台灣房屋智庫統計台北市四層和五層樓公寓頂樓戶交易狀況,2015年起單價多在44.5~46萬之間盤整,2018年單價更來到48.4萬元,較去年增幅達8.6%,創下四年來新高紀錄。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台北市長柯文哲2014上任以來幾度宣示對於公寓頂加的取締決心,2017年多起公安事件影響,更以專案優先拆除違建,加上房地合一稅後房市交易低潮,造成公寓頂樓產品交易量檢,買方對於有加蓋的投資型產品態度保留,不過因為近年買氣回升,且買盤以自住族群為主,多半挑選屋齡相對較新,屋況較好的公寓物件,因此平均單價有略微回升的跡象。

觀察2018年五層樓公寓的產品價格和交易量,其中單價「樓層越高越便宜」以一樓單價最高,平均54.9萬,其次為二樓,而五樓單價每坪44.4萬最低。張旭嵐表示,公寓產品因為公設低、實用性大,持有地坪也大,而因為樓層越高越不方便,五樓身價最低,因此還是有不少預算有限的小資族,為了臺北市門牌,寧可捨新北的電梯產品,買下屋齡較高,但總價較低的公寓自住。

而台北市公寓一樓產品常有店面或辦公室等商用效益,若門前有停車位,可運用空間大,因此身價較高,居住二樓雖然上下比較方便,不過因為許多公寓多把管線集中在二樓,一旦老舊漏裂,二樓可能優先遭殃,因此購買屋齡超過三十年以上公寓,得注意是否有管線需要維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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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營不動產買賣所出售土地之所得應否歸課個人營利所得釋疑

稅目 所得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六年版
法規章節 第1章 總則
法條 第4條(免稅規定)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營不動產買賣所出售土地之所得應否歸課個人營利所得釋疑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1、個人經常性、連續性以營利為目的從事買賣不動產之營業活動,參照本部95年12月29日台財稅字第09504564000號令(編者註:自106年6月7日起應依財政部106年6月7日台財稅字第10604591190號令辦理)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

但其僅從事土地買賣者,得免辦營業登記,惟均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營利事業。

2、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或符合前開規定之營利事業,經營不動產買賣,其出售土地之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編者註:自105年1月1日起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4條之5規定徵免所得稅),惟該盈餘屬同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之營利所得,應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財政部103/03/31台財稅字第10200587900號函)

 #房地產買賣#公設地#持分不動產#危老重建#0912-913923高仕不動產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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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代繳稅款 列計房東所得

2019-05-15 00:3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房客代繳稅款 列計房東所得#房地產買賣#公設地#危老重建#持

房客幫房東代繳房屋稅、地價稅,必須計入房東租賃所得。 本報系資料庫

國稅局提醒,房客如果代替房東繳納房屋稅或地價稅等稅捐或費用,在稅法認定上屬於租金的一部份,房東在報稅時必須一併納入申報租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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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判例

☆被繼承人死亡前,因病重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或出售財產,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或價金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或價金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裁判字號: 75 年判字第 40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75 年 03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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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淡水知名景觀高價宅「水世紀」26樓戶2筆成交紀錄,每坪單價分別為43.2萬元、47.6萬元。(翻攝自Google街景)

根據最新實價登錄資料,今年1月淡水知名景觀高價宅「水世紀」26樓戶有26.13坪、37.43坪2筆成交紀錄、成交單價分別為1130萬元、1550萬元,每坪單價分別為43.2萬元、47.6萬元,買方為知名大漢豆腐的製造商「川武食品」,此次交易雖創下近年該社區最高成交單價,但已無往日6字頭榮景。

 

根據實價揭露資訊,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211~240號,今年1月有2筆同樓層26樓交易紀錄,據謄本資料顯示,買方為是知名大漢豆腐的製造商「川武食品」,2戶共斥資2680萬元購入,單價在4字頭,相較過往一度高達6字頭的高價行情,相當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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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 8-5 條

同一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區分所有人間為使其共有部分或基地之應有部分符合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九十九條第四項規定之比例而為移轉者,不受修正之民法同條第五項規定之限制。

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前,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已分屬不同一人所有或已分別設定負擔者,其物權之移轉或設定負擔,不受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九十九條第五項規定之限制。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依前項規定有分離出賣之情形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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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差650萬元 為何有錢人寧選房子贈與不繼承?

內政部統計,今年第1季與前兩年同期相比,繼承移轉量略微下滑,全國繼承移轉年減2....

內政部統計,今年第1季與前兩年同期相比,繼承移轉量略微下滑,全國繼承移轉年減2.43%;贈與移轉量年增1.91%,且六都在贈與移轉量部分都向上成長。 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統計,今年第1季與前兩年同期相比,繼承移轉量略微下滑,全國繼承移轉年減2.43%;贈與移轉量年增1.91%,且六都在贈與移轉量部分都向上成長。 報系資料照 假如你在台北市有兩至三棟房子想要過戶給子女,對子女而言,一般來說承接父母房產的方式採繼承較划算,但數據顯示卻顛覆大家的想像。

據內政部統計數據,今年第1季與前兩年同期相比,繼承移轉量略微下滑,全國繼承移轉年減2.43%;贈與移轉量年增1.91%,且六都在贈與移轉量部分都向上成長,顯見愈來愈多父母,偏好以贈與途徑將房產過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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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第776號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76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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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g敦南寓邸再現港客入手,23樓戶以2.05億元成交。(圖/海悅代銷提供)

全球版肥咖條款陸續上路,頻傳外資買樓!根據最新實價登錄揭露,「敦南寓邸」再現交易,今年2月出現一筆23樓戶成交,總坪數169.22坪、總價2.05億元,扣掉車位,單價達145.4萬元,據謄本資料顯示,買主為港籍熊姓自然人,而這也是繼港資出手買下10樓戶後,第2戶由港人購入之戶別。

成屋2年,總戶數50戶的「敦南寓邸」位於敦南街,地上27樓,正對和平實驗小學,擁有永久棟距,加上隱密性高,目前已有仁寶、贊泰、台鈴集團、阿瘦皮鞋等企業主以及藝人張震入住,而過去傳聞呸姐蔡依林豪擲4.4億元買下高樓層2戶,但據了解,蔡依林並不是住戶。

此外,「敦南寓邸」去年全年揭露的交易筆數高達18筆,登上大安區賣座王,而去年12月交易的25樓單價150.5萬元,亦為全棟最高。

現場專案經理張家瑋表示,「敦南寓邸」低中高樓層皆享有樹海景觀,加上位於主幹道靜巷第一排,沒有車水馬龍的商業氣息,以高樓層成交行情每坪144~150萬元而言,23樓戶成交單價145.4萬元元在行情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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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該如何聲請?若是限定繼承,而同時有多個債權人,該如何分配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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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原則採限定繼承制,不必特別聲請拋棄繼承必須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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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瑕疵擔保 -以海砂屋與壁癌為例
 
買家買到凶宅或海砂屋,屬於買賣物的瑕疵?
法院對於海砂屋是否為瑕疵的看法
而海砂屋是指房屋有混凝土氯離子含量過高之情形,並產生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的狀況。在判決中,法院請建築師公會鑑定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認為該房屋混凝土氯離子含量過高,該房屋應為海砂屋,足以減損其通常效用及交易價值,構成房屋買賣的瑕疵[1]
法院對於壁癌是否為瑕疵的看法
法院認為房屋若有壁癌、漏水的情形,並且足以減損其通常效用及交易價值,則應構成瑕疵情形[2]。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是房屋賣家與買家於買賣契約中約定「依現況交屋」,則瑕疵擔保責任是否被免除呢?同判決認為加註的契約條款,應將條款約定明確,須記載免除漏水瑕疵擔保的具體事由,以免造成爭議[3]。若僅約定「依現況交屋」,由於「現況」二字太過模糊,難認為是免除房屋壁癌、漏水的特別約定[4]。所以,法院認為賣家雖與買家約定「依現況交屋」,仍負擔瑕疵擔保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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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淡水東來社區迄今仍有8戶未簽同意書,新北都更處設前進工作站協助社區整合,不過...
新北淡水東來社區迄今仍有8戶未簽同意書,新北都更處設前進工作站協助社區整合,不過其中4戶失聯,都更處還在找人。 圖/新北都更處提供
 

新北市府加速重建危險老舊房屋,有危險疑慮舊屋、海砂屋列為優先協助目標,政府雖獎勵容積、補助經費並協助整合,但近年少有成功案例。都更處主秘李擇仁說,社區住戶難以凝聚共識是最大阻力。

新北市長侯友宜去年9月競選時曾造訪淡水東來社區,上任後列為優先目標,新北市都更推動辦公室就近設前進工作站,多數住戶希望重建後擁有「原位置、原坪數」,都更處只能說「不能保證,但盡力而為。」

住戶發現東來社區是海砂屋已經很久,但直到2012年才被列為海砂屋,準備拆除重建,但住戶意見分歧,2年前還有住戶室內裝修,載建材砂石、磚塊進場導致騎樓塌陷,幸好無人傷亡。市府今年3月28日發出東來大廈限期停用函,給住戶3個月緩衝期,7月7日後禁止使用。

都更處表示,都更辦公室優先協助海砂屋或老舊房屋重建,新北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訂有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30%,重建時可選擇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另可申請拆除重建補助,每戶最高20萬元;都更費用補助提供最高6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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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期、40年期...房貸償還年限的選擇越來越久,對於一般領20幾K的上班族來說,買房面對的首要門檻,還是那筆一開始就要拿出來的頭期款。

免準備頭期款,連裝潢錢都可借...有這麼好康? 關於「超貸」

以台北1千萬以內的房子來說,貸款個7、8成,自備款大概一、兩百萬左右,雖然說不是個不可得的數字,但確實對大部分想買房的小老百姓來說,是個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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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推銷"買地送屋",只要買農地,就送你組合式木屋,但要小心!六年前有建商,在苗栗推出這類小木屋被認定違建拆除後,又在新竹推出號稱「買地送屋」的高檔樂活小木屋,結果14人受騙購買,吸金超過5400萬元,現在不但建商被判刑,房子也都面臨拆除。

 


每戶獨門獨院的小木屋,好像置身渡假村,屋外種樹、種花,還有個網室,甚至有二手買家還在施工,渾然不覺自己的家已經被認定是違建。

受騙住戶開始告他的時候,他矢口的就是否認,我們已經一審打了3年多快4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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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年紀漸長,爸爸打算把自己的一間房產轉給兒子。而且聽說不動產贈與可以比現金贈與少繳很多稅,但這樣的規劃方式真的沒問題嗎?

贈與不動產確實比贈與現金划算

在以往的認知裡,不動產在家庭財富的傳承上,的確有壓縮資產的節稅效果。譬如同樣想把2,000萬的資產贈與給子女,若直接用現金贈與,扣除掉每人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度後,剩餘的1,780萬要按10%的贈與稅率繳稅,稅金是178萬。

若是改贈與2,000萬價值的不動產,則是依照該不動產的地價稅稅單上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稅單上的「房屋評定現值」的加總來課稅。假設該上述不動產的兩項現值加總為600萬,那扣除贈與的免稅額220萬,實際繳稅的金額為38萬,與現金贈與相比,就少了1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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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變多 就業人數成長變慢了

2019-04-13 23:23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少子化影響人力供給,從主計總處每月公布的就業人數的增速放緩,可以看出人口紅利逐漸消退的跡象;今年1月的勞動人口年增數為7.6萬人,就業人數自2015年11月起,年增數就持續低於10萬人。

老人變多 就業人數成長變慢了 #不動產買賣#新北市道路地#台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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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作業,台中市光是中正地政事務所最近就寄出263筆未繼承土地,請民眾趕緊去辦理繼承,但有人不知道過世的家人還留有土地遺產,詢問後反而被要求要先繳罰款,民眾覺得不滿,因為查了地點,發現未繼承的土地是一塊不到3坪的道路,這怎麼會要他們繳罰款後再繼承!

投訴民眾陳小姐:「這邊是別人家的騎樓,然後前面是馬路,他現在告訴我說,前面這一小塊的地方,是我爸的土地,然後現在十年後,要我們要繼承,又要我繳清罰金,現在是我要把它圍起來,收停車費嗎?」

陳小姐最近接到地政事務所通知,說她過世十年的父親,有眼前這塊土地沒被繼承,家人不知情,到事務所詢問,卻收到得先繳罰款的消息!

投訴民眾陳小姐:「地目就是道路,我們也沒頭沒尾的,就是想說是道路,是什麼時候被徵收了?我們還要繳這十年來的一些,可能是稅金或者是罰單之類的,好像似乎有點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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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建築法規趨嚴,近年建商推出的預售屋空設比動輒超過33、35%,實際使用坪效有限,由於公設計算複雜,比如說,車道面積應計算入停車位分攤坪數,若列入公設,不知情的消費者恐在支付房價時被扒兩層皮。

 

預售建案本該清楚說明公設比與實際使用坪效,但因建築項目過多,計算內容複雜,一般民眾不易了解,遑論得知建商於公設部分是否有重複計價。信義代銷指出,過去公設比計價爭議包括梯廳和停車位部分,契約內容都需載明清楚,對消費者才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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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朋友在咖啡廳閒扯,說到台北房價這麼貴,為什麼就沒有屋主願意便宜賣呢?其實,還真的是有,像老王的故事就是個標準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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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的老王和62歲的弟弟,早在年輕結婚時便搬出家裡,各自在外買了房子。這兩年相繼母親離世之後,獨居老家的86歲父親,雖然有著外傭的照料,但身體狀況每況愈下。終於在今年年初,也隨著母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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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34條之1》

※共有土地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者,申報人應負責繳清全部共有土地應納土地增值稅

【公布日期文號】

財政部71年4月9日台財稅字第32419號函

【要  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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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睡覺「把手機放床頭」的人,小心身體會有6大問題!

手機現在是我們都離不開的通訊工具,有些人喜歡把手機拿上床玩,玩累了就睡覺了,手機自然而然就會放在床頭。那麼,晚上睡覺手機放床頭對大腦有傷害嗎?下面來和小編一起瞭解一下。

1、會導致睡眠質量下降、夢多、起床後仍感覺身體疲乏、記憶力和免疫力下降等不良症狀,更有甚者24小時手機不離身邊,充電也是在床頭,這樣對身體是很不好的,因為手機為了接受信號,會以固定頻率向外發出電磁波脈衝,這本身對人體是有輻射的。

2、手機產生的磁場會對身體和大腦的生物磁場有幹擾,長期會影響身體健康。據瞭解,經常攜帶和使用手機的男性的精子數目可減少多達30%。有醫學專家指出,手機若常掛在人體的腰部或腹部旁,其收發信號時產生的電磁波將輻射到人體內的精子或卵子,這可能會影響使用者的生育機能。英國的實驗報告指出,老鼠被手機微波輻射5分鐘,就會產生DNA病變;人類的精、卵子長時間受到手機微波輻射,也有可能產生DNA病變。

3、手機輻射對人的頭部危害較大,它會對人的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機能性障礙,引起頭痛、頭昏、失眠、多夢和脫髮等症狀,有的人面部還會有刺激感。在美國和日本,已有不少懷疑因手機輻射而導致腦瘤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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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入共有之自用住宅用地,不能申請重購退稅

購入共有之自用住宅用地,不能申請重購退稅#房地產買賣#持分房

 

臺北市政府日前作成1件有關土地增值稅事件之訴願決定,該案係某民眾出售所有之自用住宅土地後,又向配偶購入兩人共有之自用住宅用地持分,並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申請就已納之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重購土地地價之稅額。經稅捐稽徵處查得,該民眾取得之重購土地僅增加自用住宅用地之持分,與土地稅法第35條立法意旨不符,乃否准其申請。該民眾不服,提起訴願,經臺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後,駁回其訴願。
 
  臺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認為,依土地稅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者,得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重購土地地價之數額,立法意旨係因考量土地所有權人因住所遷移等需要,必須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而另於他處購買自用住宅用地,為避免因課徵土地增值稅,降低其重購土地之能力,乃准予退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本案該民眾購入重購土地僅增加原自用住宅用地之權利範圍,並無土地稅法第35條重購退稅規定之適用。稅捐稽徵處否准其退稅申請,並無違誤。
 
  法務局提醒民眾應注意重購退稅相關法規規定及其立法意旨,以保障自身權益。

來源: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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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他共有人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惟此僅有債權效力。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他共有人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惟此僅有債權效力

裁判字號: 68 年台上字第 314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68 年 10 月 17 日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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