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過來..房屋.土地...持分房地產買賣.請撥打:0912-913923 陳總
20多年房地產實務經驗!台北/新北/桃園/房屋.土地.持分共有物出售.公設地出售.查封物件撤拍.不動產借款.建地合建.憑藉個人多年累積人脈!團隊資源.結合金主.建商.營造商.投資客.律師.專家.各行業精英...只要房地產都能貢獻一己之力!

目前分類:遺產及贈與相關法令/函釋/稅務 (34)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死亡前2年贈與農地 遺產課稅規定一次看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7 07:30

死亡前2年贈與農地 遺產課稅規定一次看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農業用地,免併入遺產課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農業用地,要不要併入遺產課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根據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不過,如果贈與標的法律上已規定免課徵遺產稅,例如贈與農業用地繼續做農業使用,不用再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低收女不知繼承90坪土地 差一步被法拍 稅務局出手護祖產


低收女不知繼承90坪土地 差一步被法拍 稅務局出手護祖產(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2/15 21:24文/記者朱語蕎

低收女不知繼承90坪土地 差一步被法拍 稅務局出手護祖產#持

竹市一名低收入女,。在父親過世20年後仍不知有繼承土地,父親遺產差點遭法拍。(本報資料照)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已納遺產稅之財產如於5年內連續發生3次繼承事實仍可不計入遺產課稅

已納遺產稅之財產如於5年內連續發生3次繼承事實仍可不計入遺產課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期接獲繼承人來電詢問因家族有短期內連續發生繼承情事,究應如何正確申報遺產稅。
       該局說明,遺產稅係以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財產為課徵標的,但為避免同一筆財產因短期內連續繼承而被重複課稅,加重納稅義務人負擔,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A君於108年1月5日死亡,遺有「甲地號土地」1筆,繼承人為配偶B君及子C君,協議由B君繼承,經核定為有遺產稅案件並繳納完畢。B君不幸於109年10月30日死亡,同年12月C君申報B君遺產稅時,其中遺產「甲地號土地」為B君死亡前5年內繼承A君已繳納遺產稅之遺產,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申報為不計入遺產總額,免徵遺產稅;惟C君嗣於112年3月3日死亡,此時繼承人D君申報C君遺產稅時,C君再轉繼承之「甲地號土地」,因距第1次108年1月5日繼承尚未達5年,仍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申報為不計入遺產總額,免徵遺產稅。
       該局提醒,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以已納遺產稅者為限,如前次繼承為遺產稅免稅情形者則不適用該規定。若仍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康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610)

更新日期:112-09-19

#共有不動產買賣-高仕不動產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種遺產」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日時價計算遺產價值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3-08-27

新聞摘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歸屬被繼承人所有的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應自法院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補申報遺產稅。

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其所有的財產,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日時價計算遺產價值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文章標籤

高仕不動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法院判決共有物(不動產)分割,無論就原物分配是否併判金錢補償,不生贈與稅問題

法院判決共有物(不動產)分割,無論就原物分配是否併判金錢補償,不生贈與稅問題

財政部表示,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依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247號民事判例及相關判決意旨,除應斟酌各共有人之利害關係及共有物之性質外,尚應斟酌共有物之價格、分割前之使用狀態、經濟效用、分得部分之利用價值及全體共有人之利益等,本諸職權公平決之,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又司法院秘書長81年1月30日秘台廳(一)字第00855號函以,法院因以原物分配各共有人,共有人間受配部分,有較其應有部分計算者增多或減少情形,為顧及經濟上價值及維持公平,而命互為金錢補償,屬共有物分割方法之一種,並非係因當事人間有互負債務之約定而為同時提出金錢補償為條件之判決,故不生對待給付問題。爰法院判決分割不動產,無論就原物分配是否併判金錢補償,均不生贈與稅問題。

財政部提醒,有關法院判決分割不動產涉金錢補償部分,倘應受補償人嗣未收取補償金,逕免除補償義務人原應交付補償金之義務,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應課徵贈與稅;又應受補償人倘於收取補償金前死亡,依同法第1條及第4條第1項規定,該補償金債權應列入其遺產申報遺產稅;至補償義務人倘於交付補償金前死亡,依同法第17條第1項第9款規定,該尚未交付之補償金,得列報為其生前之未償債務。

新聞稿聯絡人:蔡科長孟洙
聯絡電話:(02)2322-8147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幫兒子出自備款買新房 善用這方式 省下5萬6稅金還免申報

2023/03/24 11:55文/記者朱語蕎

專家建議,善用夫妻之間的免課贈與稅,依照目前贈與稅免稅額是244萬元,購屋自備款在488萬元內,都不會被課徵贈與。

現今房價高昂,爸媽為小孩購屋置產相當常見,但要注意每人每年244萬的贈與稅免稅額度,若不小心,恐得付出高額稅金。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出售土地未辦妥移轉登記前死亡,應列入遺產課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陳先生來電詢問,其父親今(112)年亡故,生前出售一筆土地,惟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該局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之土地,倘死亡時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仍屬被繼承人之遺產,應按死亡時之土地公告現值列入遺產總額課稅;惟土地已簽約出售,須履行移轉登記義務予買受人,屬被繼承人生前未償債務,應同額列為未償債務,從遺產總額扣除,出售土地之應收未收之價款或已收取價款仍有結存餘額,亦須一併計入遺產總額。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12年1月以新臺幣(下同)400萬元出售一筆公告現值200萬元土地予乙君,甲君於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死亡,該筆交易甲君已收取350萬元存入銀行,尚有尾款50萬元未收取。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年贈與244萬房產免稅 沒算好房地合一稅反虧大

2023/02/10 11:09文/記者朱語蕎

一年贈與244萬房產免稅 沒算好房地合一稅反虧大 #資產配置

每人每年有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但若沒精算好,恐虧更多。

每人每年都有贈與稅244萬元的免稅額,因此農曆新年剛過,不少人就急著辦理二親等房屋贈與,如果以1200萬元公告現值的房地產計算,經過5年的贈與(244萬元×5年=1220萬元),就可以過戶完成,達到贈與稅免稅的目的。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沒有遺囑!繼承資格一團亂,誰有權決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2-11-24

新聞摘要

繼承人是否喪失遺產繼承權之事實,並非稅捐稽徵機關得依職權予以認定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如經指定遺囑執行人者,以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無遺囑執行人者,則以民法規定之遺產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婚不生 遺產無人繼承只能充公?專家教這兩招破解

2022/03/11 12:00文/記者朱語蕎

不婚不生 遺產無人繼承只能充公?專家教這兩招破解 #不動產節

不婚不生者,專家建議做好遺產配置相關作業,以防無人繼承被充公。(資料照)

隨著時代改變,不婚不嫁,也沒有生小孩或是認養小孩,當繼承權發生時,該由誰來繼承?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依照民法1138條規定,第一順位為直系卑親屬,第二順位是父母,第三順位是兄弟姐妹,第四順位是祖父母。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申請繼承登記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得提出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作為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

公布內容

內政部111年2月7日台內地字第1110260691函

一、按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繼承開始時於74年6月5日以後者,繼承人如有拋棄繼承,應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又家事事件法第132條第2項規定:「拋棄繼承為合法者,法院應予備查,通知拋棄繼承人及已知之其他繼承人,並公告之。」查拋棄繼承等事件,法院應以相當方式公告其裁定或裁定要旨,爰司法院建置「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提供自103年6月1日起之一、二審法院家事事件裁判公告資料,惟為保護民眾個人資訊,將遮掩部分個資內容(司法院103年5月12日院台廳少家二字第1030013265號函參照)。

二、為達簡政便民並提升地政業務服務品質,申請繼承登記,繼承人如有拋棄繼承而未檢附法院准予備查函,若提出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作為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亦得受理。倘公告內容因涉個人資料保護已部分遮掩,受理登記機關得逕至該公告專區輔以被繼承人或拋棄繼承人之身分證字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加強查詢審認;就該公告內容倘仍有疑義者,另可向法院洽詢,以資簡化。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直系血親卑親屬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 有關遺產稅扣除額之計算

直系血親卑親屬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 有關遺產稅扣除額之計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若繼承人為其子女且均拋棄繼承,而由孫子女繼承者,其遺產稅可自遺產總額

中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該局說明,依民法第1138條第1款第1139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並以親等近者為先。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之扣除額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繼承人超過兩位 這樣做最省遺產稅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1.09.22

稅

財政部指出,若親屬過世且繼承人為兩位以上,若要節省遺產稅,全數繼承人應選擇繼承並運用協議分割遺產方式。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指出,若親屬過世且繼承人為兩位以上,若要節省遺產稅,全數繼承人應選擇繼承並運用協議分割遺產方式,才能適用所有繼承人的遺產扣除額以節稅。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阿公贈房給寶貝孫 兒子吵「那是我應得的」逼簽切結書

2021-10-20 22:25:09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9年前一名阿公把自己的房子贈與兩個孫子,但兒子不甘心,吵著硬是要「繼承」,逼孫子簽切結書承認當時房子只是「暫時過戶」。

後來換孫子反悔,不同意歸還,向律師求助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律師則解答「不簽沒事,簽了可能有事!」 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提及案例,一名阿公在101年把房子贈與兩個孫子,如今兒子吵著說那是他應得的,要求孫子簽下一份切結書,內容為該房子當初是「暫時過戶」,所以,兒子現在就有了對房子如何處置的決定權。

不過,孫子怕房子會隨時被其父親轉賣,又不同意歸還了,「請問如果現在孫子不同意簽名,也沒打算歸還房子,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律師回應,兒子對阿公的財產其實是沒有任何權力的,並沒有所謂應得的部分。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繼承房屋土地,應否繳納印花稅?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10-03

繼承房屋土地,應否繳納印花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繼承房屋土地,應否繳納印花稅?

新聞摘要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姊賣870萬房產給親妹 二等親這樣交易現省38萬

2022/12/15 17:21文/記者朱語蕎

姊賣870萬房產給親妹 二等親這樣交易現省38萬 #中古屋#

二親等的房屋買賣,若無法提出支付價款證明者,可能還有一筆贈與稅要繳納。(資料照)

二親等的房屋買賣,除了舊制所得稅或是新制房地合一稅,必須繳納的稅費是契稅、增值稅,如果無法提出支付價款證明者,可能還有一筆贈與稅要繳納。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父親過世前一年贈與哥哥房產,可以視為遺產和哥哥平分嗎?

2021-07-11 03:35明恩法律事務所 天使律師吳挺絹

圖/pixabay

圖/pixabay

近期有客戶王小姐諮詢時,問到:「部分新聞報導,寒舍集團董事蔡伯府的遺產新聞時,曾提到:『依民法第1148-1條規定,蔡生前2年若將財產贈與其他繼承人,都會被視為遺產計算,屆時黃女(配偶,法定繼承人)也均可獲得分配。』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終止三七五租約給付之補償費低於標準者其差額不課贈與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訂有三七五租約之土地,其終止租約之認定,應以縣市政府核准登記之日期為準。

地主佃農雙方如經協議以低於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之標準給付補償費者,因其差額非為債務免除情事,不課徵贈與稅。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彰化分局營所遺贈稅課趙素清 聯絡電話:04-7274325轉117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有這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07-03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免贈與稅但應併入遺產課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免贈與稅但應併入遺產課稅!

新聞摘要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醒注意!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贈稅之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01-10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產及贈與稅之規定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產及贈與稅之規定

新聞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產及贈與稅之規定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2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