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稅兩項新制上路 放寬連續繼承時間認定、下修豪宅成交門檻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29 10:28

房屋交易稅兩新制上路,放寬連續繼承時間認定、下修豪宅成交門檻。(永慶房屋提供)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今年房屋交易稅有兩項新制上路,包括連續繼承放寬持有時間認定以及下修豪宅成交門檻,房仲業者指出,後者若無法提出取得成本證明,恐怕得面臨稅賦增加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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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更自治條例修法盼加速 文山4社區有望成第一案(本文出處请點擊)
2024-04-28 15:33 聯合報/記者洪子凱/台北即時報導

文山區再興社區女兒牆2022年3月倒塌事件,凸顯住二山限區危險建物都更急迫性,市府去年修正都更自治條例,有望成為修法放寬後,山限區推動都更第一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出「都更5箭」,積極檢討法令助民間加速辦理都更,包含鬆綁山坡地危險建物可更新,市府去年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放寬山限區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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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貓膩?練台生砸近43億拍下左營站水泥廠 競標者竟忘帶文件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25 17:25文/記者張瀞勻

建台水泥高鐵左營廠25日法院執行三拍,由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所持有的三禾資產以42.99億元承受,也創下歷年以來拍定總金額最大的案件。(圖/資料照)
一度獲准變更住宅、商業用地的建台水泥高鐵左營廠,過去進行土地重劃區,卻因未依協議點交公設用地,宣告失敗,全案進入法拍程序後,25日法院執行三拍,由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所持有的三禾資產以42.99億元承受,也創下歷年以來拍定總金額最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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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土計畫114年實施 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案補正期限將限縮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25 18:48文/記者林耀文

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即將於114年4月30日公告,現行開發許可制度將改為使用許可制度,現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議案件之補正期限與展延次數,自今(113)年5月1日起限縮第二類案件之補正期限為2個月、第三類案件之補正期限為1個月,且各類案件均不得展延。
因應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即將於114年4月30日公告,現行開發許可制度將改為使用許可制度,依內政部函釋,有關現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議案件之補正期限與展延次數,各按補正情形分類將自今(113)年5月1日起限縮第二類案件之補正期限為2個月、第三類案件之補正期限為1個月,且各類案件均不得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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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額滿國中出爐 周邊房價一次看 「5字頭」學區宅在此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23 11:38文/記者朱語蕎

北市額滿國中之一的金華國中,平均成交單價118.9萬元,穩居北市冠軍。
台北市教育局日前公布113年度滿額國中,房仲業者根據台北地政雲資料,彙整額滿國中周邊房價,資料顯示,北市最貴明星國中學區宅為金華國中,而政大附中國中部則以5字頭價位榮登「最親民學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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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龍國這一案飆出67萬單價紀錄 榮登桃園單價王豪宅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23 06:28文/記者張瀞勻

桃園新豪宅聚落青埔,預售案最高總價為「威均青塘園」7708萬,離億元身價還有一段距離,不過該社區最高單價已經逾67萬,堪稱桃園單價王豪宅。(圖/台灣房屋提供)
觀察實價登錄以來,桃園總價超過億元的豪宅交易共三筆,除了兩筆為中悅一品,另外還有一筆為昭揚乾坤,不過該交易含車位16個,是推高總價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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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房價指數出現「沖天炮」 專家驚點出這二區開始反攻(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22 12:11文/記者張瀞勻

內政部近日發布2023年第4季住宅價格指數,2023年第4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36.2,相較上季上漲2.27%,較2022年同季上漲6.81%。
內政部近日發布2023年第4季住宅價格指數,2023年第4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36.2,相較上季上漲2.27%,較2022年同季上漲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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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電房仲對方第一句話讓他一頭霧水 內行秒懂:不這樣會被嫌不專業(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8 20:09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原PO不懂為何每次打電話給房仲,對方第一句話都會問他是不是在地人? 示意圖/ingimage
不論是買賣房子或是尋找租屋,多數人都會尋求房仲協助,以便能快速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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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重購自住房屋退稅管制期5年 貪小便宜出租遭查獲被捕稅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8 12:30文/記者林耀文

申請適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或扣抵稅額的優惠,但必須特別注意,新購自住房地5年內只能作為自住房屋使用,不可改作出租、營業及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否則將面臨補稅。
依據稅法規定,個人重購自住房地,無論是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兩者移轉登記時間在2年內且符合自住房地規定,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均可申請適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或扣抵稅額的優惠,但必須特別注意,新購自住房地5年內只能作為自住房屋使用,不可改作出租、營業及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否則將面臨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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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前2年贈與農地 遺產課稅規定一次看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7 07:30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農業用地,免併入遺產課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農業用地,要不要併入遺產課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根據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不過,如果贈與標的法律上已規定免課徵遺產稅,例如贈與農業用地繼續做農業使用,不用再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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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長子拿到老父「自書遺囑」瞬失聯 兄姐氣炸 專家教3招可撤遺囑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2 10:43文/記者朱語蕎

資深地政士表示,想撤回自書遺囑,有多種方式可採納。(資料照)
不少父母會預先寫好遺囑,以免後續子女關係生變,但如果想要撤回遺囑,該怎麼作?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近日有名住在南部的80多歲老父,長子在外欠債長期失聯,日前突然回老家,卻拿出一張「自書遺囑」,希望父親簽收,父親希望以此改善他的經濟情況,也希望他浪子回頭,沒想到在父親簽完後,長子再度消失,讓老父心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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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看過來!買商辦出租小心這件事 申報錯誤恐遭罰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2 20:07文/記者張瀞勻

部分營利事業因資金不足而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支付利息,該等利息支出於申報所得稅時應依所購置不動產的用途採用適當的列報方式。(圖/資料照)
近來商用不動產租賃市場行情看漲,許多營利事業為避免日後受租金高漲衝擊,或為賺取未來高額租金收入而購置商用不動產,部分營利事業因資金不足而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支付利息,該等利息支出於申報所得稅時應依所購置不動產的用途採用適當的列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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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回神!為了取得「布料」 竟改買這產品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2 23:44文/記者張瀞勻

三重區域內又以二重重劃區、二重地區的個案最為聚集。(圖/資料照)
瑞普萊坊發布最新「全球不動產資本動向及投資布局趨勢」,2024年第一季的重大商用不動產交易統計達435億元,超過去年同期約55%,其中以芙蓉大樓的131.25億元為最高金額交易,為2019年以來的第二高價,專家指出,現在開發商為了取得好的「布料」,從舊大樓交易,到合建開發、公辦都更或捷運聯開案,都能更有效的取得土地,以及控制整合時間,這是在土地交易金額上所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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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轉賣也要繳稅「這樣作」最高可抵30萬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2 15:31文/記者朱語蕎

不只成屋買賣、預售屋轉售也得依法申報與繳納房地合一稅。(永慶房屋提供)
預售屋買氣熱,從2023年10月起連續四個月的單月交易量突破1萬件。專家提醒,若有轉售需求的屋主得注意了,不只成屋買賣、預售屋轉售也得依法申報與繳納房地合一稅,另外在計算獲利所得時,預售屋可列舉扣除費用也與成屋不同,別讓一時大意讓預期獲利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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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級商辦交易多原來打這算盤 專家曝:還有熱錢進場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10 21:11文/記者張瀞勻

「利百代商業大樓」為國泰建設和利百代的都更合建案,規劃總樓高18層樓的兩棟廠辦。(圖/台灣房屋南港世貿展覽館店提供)
內湖及南港成為近年商辦大樓的交易主要戰區,根據實價揭露,南港新廠辦「利百代商業大樓」首度揭露交易資訊,今年1月「展碁國際」即公告以總價約9.12億元,一口氣買下11樓五戶、12樓五戶,坪數高達1408.13坪,每坪7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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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未設有戶籍之外籍人士出售不動產,適用房地合一稅之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要件
在臺未設有戶籍之外籍人士出售不動產,適用房地合一稅之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要件
外籍人士在臺未設立戶籍而屬所得稅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於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下稱房地合一稅)時,可以居留證的「居留地址」視同辦竣「戶籍登記」,憑以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屬境內居住者的外籍人士出售房屋、土地,申報房地合一稅時,同時符合下列3項要件,可享400萬元免稅所得額及課稅所得超過400萬元部分按稅率10%計算應納稅額的租稅優惠。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而外僑可以居留證之「居留地址」視同辦竣「戶籍登記」。
二、交易該自住房地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三、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交易該自住房地前6年內,未曾適用同一租稅優惠。
該局舉例說明:
例1:甲為外籍人士境內居住者,於106年3月購置A房地自住,因非本國籍國民,無法辦理戶籍登記,但甲君居留證所載地址為A屋,甲君持有A房地並居住連續滿6年,且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及執行業務使用情形。甲君於112年11月出售A房地,因符合自住房地要件,故可適用課稅所得減除400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以10%計算應納稅額的租稅優惠。
例2:乙為外籍人士境內居住者,106年2月在高雄市購置B房地,但106年10月遷居臺北市,112年9月委託仲介業者出售高雄市B房地,乙君雖持有B房地超過6年,惟因居留證所載地址在臺北市,未符合自住要件,不能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應以居住者持有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所適用稅率20%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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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自配偶贈與的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稅制,持有期間及取得成本應如何認定?
個人出售自配偶贈與的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稅制,持有期間及取得成本應如何認定?
邇來屢有民眾來電詢問,個人出售自配偶贈與的房屋土地,配偶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申報房地合一稅該如何計算持有期間及取得成本?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據財政部106年3月2日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令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應以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屋土地之日為取得日;個人取自其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得將配偶持有期間合併計算。基此,其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損益之計算,應以交易時房屋土地的成交總額,分別依下列規定減除成本或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與個人及配偶持有期間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房屋所支付的費用後,以其餘額為所得額:(一)配偶原自第三人出價取得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前段規定,得減除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之原始取得成本。(二)配偶原自第三人繼承或受贈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後段規定,得減除繼承時或配偶原自第三人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
該局舉例說明,王小姐112年8月間出售自配偶林先生於111年3月間贈與之房屋土地,該房屋土地為配偶林先生於107年5月間以新臺幣(下同)650萬元買入,嗣後王小姐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持有期間依上揭之規定得以併計配偶林先生之取得日,即107年5月至112年8月共計5年3個月,並以配偶林先生原始取得成本650萬元核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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