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門檻下修、工廠竟也中獎!專家教一招解套
※本文觀點:
各縣市訂定一個房地總成交金額門檻以上,就把它歸類於豪宅類,直接用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百分之二十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台北市6千萬、新北市4千萬、其他4都+新竹縣市3千萬,算總價、房屋單價符合也納入;財政部這種規定幾乎把平房、透天厝、工廠、只要有建物的房地通通算是高價宅(廣義豪宅),短期買賣課重稅說是為了實現居住正義、抑制炒房,而這些在105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算是長期持有,也把售屋所得百分比提高視為房屋所得額來增加綜合所得稅收。
政府真的為了增加稅收,不斷的變通再變通,從法條到函釋到規定一直在從寬解釋課稅之公平、正義、合理性!彷彿有賺錢的、就想辦法讓你多繳點稅,房價上漲了、適用舊制的,你們賺的比較多、就多繳一點。而新買家所買的價格難道不是一點一滴墊高的成本所累積起來的房價結果嗎?
政府的做法只會讓不動產交易量減少、房價短期下修、長期跌不了、長期房地產稅收總額將減少、地價稅、房屋稅,是常態稅,這二個是少不了!
等到了「不動產」變成了「不動慘」的時候又再來救房市刺激方案一系列出來了!
房地產的買賣、持有、要支出的費用很多,賺錢要課房地合一稅,個人認同;但是政府的課稅不是用淨賺收入來課稅,而是用虛賺收入來課稅,明明就是用在這間房子的支出,但是就是不能當費用…貸款利息、水電費、管理費、這也就算了,房屋稅、地價稅、也不能算費用扣除,這就有違公平、正義原則!
豪宅稅門檻下修、工廠竟也中獎!專家教一招解套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5-03-13 14:56 經濟日報/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示意圖。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財政部上月頒布「2024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下修豪宅門檻,並把獲利率由17%調高到20%。
一般以為只有住宅才受影響,資深地政士表示,新北市有自營工廠也莫名中獎。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中獎的房屋,是一間位於工業區的透天工廠,早期很多人「客廳即工廠」,屋主也是如此,以個人名義購買登記該棟工廠,從事黑手加工,後來賺了不少錢就退休,將工廠出租給同行,收取租金。
由於年事已高,小孩都已經取得外國籍,也都娶妻生子,在國外落地生根,因此去年決定把這間起家厝出售,和仲介公司簽立委託,釋出出售消息後,因隔壁加工廠有擴廠需求,雙方一拍即合順利售出。
鄭文在表示,該廠房座落於新北市土城區,成交價近9,000萬元,賣方取得房屋的時間約民國70年間,相關原始取得成本早已經不知去向,雖然房屋主要用途載明是工廠,偏偏當初登記是以個人名義登記所有權,符合新北市房地總成交價金額(含車位)4,000萬元以上,或是每坪單價75萬元以上,納入豪宅稅課徵條件。
也因此今年報稅時,以實際房地總成交價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20%,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換算比之前多了近10萬元的交易所得額。
鄭文在表示,有些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廠房,土地面積很大,房屋面積很小,依照目前的市價,換算成房屋每坪單價一定超過75萬元,甚至百萬元以上,如果去年出售,也會被列入加重課稅對象。
鄭文在表示,早期很多工廠其實都是兼做住家使用,在發跡前以個人名義購置的房屋。
這些當年陪他們輝煌騰達的「起家厝」,隨著不動產增值,現在都已經是寸土寸金了。
但貴的是土地,並不是房屋,土地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但是房屋卻莫名其妙捲入這次的豪宅稅,他們沒有炒房,卻成為受害者。
他表示,對這些早期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廠房,是否應該網開一面?似乎有想像的空間。
另外如果土地多,房子小,土地才是主角,也可考慮將房屋拆除後,以素地的方式賣出,如此一來,就沒有地上房屋的交易所得,也是一種節稅的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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