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在未辦妥繼承登記前,房屋稅向誰課徵?

繼承房屋在未辦妥繼承登記前,房屋稅向誰課徵?

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房屋稅向房屋所有人徵收之。

民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而取得物權者,無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

同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故房屋在未辦妥繼承登記前,依上開規定應以民法第1138條所定之合法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

繼承人有數人時,向公同共有房屋之管理人發單課徵房屋稅,其未設管理人者,以全部繼承人為課徵對象。

 


#繼承不動產-高仕不動產

#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透天屋#0912-913923高仕陳總

未辦理繼承建物(示意照)

公同共有房屋(示意圖)

民法第759條(不動產物權)

民法第1138條(寫意圖)

房屋稅(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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