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非自願交易 樣態公布

2021-05-05 00:5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2.0將於7月1日上路,財政部昨(4)日預告兩項相關子法,明訂企業與個人可免除重稅、以20%稅率課徵的「非自願」樣態。

其中企業因四種情形交易持有五年內房地,可以20%稅率課徵,包括土地遭越界而出售欠稅遭強制執行共有房地非自願交易銀行依《銀行法》76條規定在四年內處分

至於個人非自願因素,大致是維持房地合一1.0的六種樣態,包括個人調職、土地遭越界而出售、欠稅遭強制執行、重大傷病需賣房支付醫藥費躲避家暴而出售、共有房地非自願交易等,一樣可免除重稅,僅以20%稅率課徵。

官員表示,企業的非自願樣態,大致是參考個人作法,並納入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而取得的房地依法須在四年內出售。

由於新法7月就要上路,兩子法預告期都僅14日,預告期間各界可提供建議,預告完成後再由財政部公告,搭配房地合一2.0上路。

政府打炒房,立法院今年4月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房地合一2.0),將於今年7月正式上路,修法重點包括延長短期交易時間,持有兩年內出售要課45%稅率,逾兩年、未逾五年適用35%稅率。

(本文出處請點擊)

 


#共有房地產-高仕不動產

#中古屋#透天厝#危老改建#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個人出售短期持有房地,六種情形可適用20%較低稅率(示意圖)

個人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房地產(示意圖)

出售繼承取得之房地(示意圖)

無力清償債務不動產被拍賣(示意圖)

繼承房地及未償貸款出售房地合一稅

 

房地非自願交易 樣態公布#中古屋#透天厝#危老改建#公設地#

房地非自願交易 樣態公布#中古屋#透天厝#危老改建#公設地#

arrow
arrow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