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注意,小心土地被恢復課徵地價稅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10-06

 

農舍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者 如有營業商號 小心土地被恢復課徵地價稅

新聞摘要

農舍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者 如有營業商號 小心土地被恢復課徵地價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土地上的農舍多年前經公所核定為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故土地目前課徵田賦,惟因兒子創業所需,須於該址辦理營業商號登記,該筆土地可否繼續適用田賦課徵?

該處進一步說明,按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要點規定,適用範圍為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之土地,故與農業經營無直接關係之營利事業使用設施,不能認定係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該處提醒您,農舍原經核定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者,如該農舍設有營業商號,表示該土地已有部分面積與農業經營無關,依法應於變更使用之次期恢復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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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農地(示意圖)

農舍(示意圖)

農地非農用(示意圖)

地價稅(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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