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兒女不孝要求拋棄繼承 差點將財產變共有
2021/07/09 14:30文/記者朱語蕎
辦理拋棄繼承時,要注意民法所定之繼承順序,以免自己的財產反被多人共同繼承。(資料照)
不少人擔心名下房子被兒女繼承後,反而會被趕出家門,日前有名老先生,太太往生後留有一間不動產,兩人只生一位女兒,但彼此不親近,老先生擔心女兒繼承房屋後會被趕出去,於是聽從友人意見,想請女兒辦理放棄繼承權。
女兒心想若之後父親過世,自己也沒有其他兄弟姊妹,也會繼承到那間房子,於是就爽快答應父親要求,沒想到差點讓老先生釀成更麻煩的後果。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李晏彰表示,根據民法所定之繼承順序,一旦子女均拋棄繼承權,又無孫子輩繼承時,繼承權就會由次順序繼承之,換言之老先生女兒拋棄時就由第二順位父母繼承之,也就是老先生要與岳父及岳母一起來繼承。
如果岳父及岳母均往生,就由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繼承,這個時候老先生就要去找他配偶的兄弟姊妹一起來繼承,若配偶兄弟姊妹眾多,夫妻倆打拼一輩子的財產,有可能被瓜分而變成共有。
因此地政士建議老先生一定要和女兒好好商量遺產分配事宜,不一定要透過拋棄,也能達到老先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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