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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三峽 「這些地段」重測成果將公告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9-20

 

新北三峽 重測成果即將公告,網路查詢嘛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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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 未辦竣移轉登記前「勿再行出售」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9-09

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前切勿再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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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事務所7項簡易案件從7月起試辦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6-20

 

可跨直轄市申辦!地所7項簡易案件從7月起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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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講堂:不動產糾紛實例解析─「借名登記」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2-09

地政講堂:不動產糾紛實例解析─「借名登記」(圖:台北市政府地政局)

新聞摘要 地政講堂:不動產糾紛實例解析─「借名登記」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所謂「借名登記」,依最高法院判決之定義,係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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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過戶,應於訂約日起1個月內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9-03

約定過戶,應於訂約日起1個月內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房地產買

約定不動產過戶,應於訂約日起1個月內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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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84年拍賣取得之已於51年間保存登記之房屋(建築完成日期為民國21年),因房屋占用公地,且前屋主已分別於76年繳納71年7月至76年6月及89年至93年之無償使用補償金,則現房屋所有權人得否檢附房屋權狀、理由書等,主張依民法規定,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又主觀上之地上權意思表示,如何認定?

 

查依民法第769條第770條第772條規定,因時效完成申請地上權之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規定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之。

另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除應合於民法有關時效取得之規定外,尚須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而行使地上權,即占有人係以在他人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意思;另參照84年度台上字第748號判決要旨,占有土地建築房屋,有以無權占有之意思,有以所有之意思,有以租賃或借貸之意思為之,非必皆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而占有,故主張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而占有者,應負舉證責任

本案所繳納71年7月至76年6月及89年至93年之「無償使用補償金」,究係屬何種性質?是否有行使地上權之意思?應由申請人舉證,以供登記機關審查人員依法審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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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法人因何種「業務需要」,得在臺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

一、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及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為供下列需要,得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已登記之不動產物權:

(一)、業務人員居住之住宅。

(二)、從事工商業務經營之廠房、營業處所或辦公場所。

(三)、大陸地區在臺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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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專指自然人)取得不動產物權?

應備文件?

(一)申請機關: 直接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申請。

(二)申請書: 向不動產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洽取或網路下載。

(三)身分證明文件: 大陸地區人民持大陸地區製作之常住人口登記表或居民身分證文書,向大陸地區縣市公證處辦理涉臺公證書,再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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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有關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會同申請繼承或共有型態變更登記為分別共有之簡化事宜

 

公布內容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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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查詢,新北地政雲多樣服務都給您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2-15

 

新北地政雲整合查詢,多樣服務都給您 新聞摘要 新北地政雲整合查詢,多樣服務都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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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查詢,新北地政雲多樣服務都給您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2-15 新北地政雲整合查詢,多樣服務都給您

 

新聞摘要 新北地政雲整合查詢,多樣服務都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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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規則

《第108條》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57年2月27日台內地字第26523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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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把自己名下房屋轉給大陸籍老婆(現已拿居留證)?

由於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其目的在規範以大陸資金,來臺取得不動產物權,故如欲將自已名下不動產移轉登記予大陸籍配偶,因與開放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之政策本旨未符,目前仍不予准許。

 

外國人在台取得不動產狀況

 

外資購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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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農地移轉承受人身分是否仍予限制?
 
答:一、為配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公布,本部於八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台(八九)內地字第八九六四二八一號函停止適用「自耕能力證明書之申請及核發注意事項」、「農地所有權繼承移轉登記案件之處理原則」與「台灣省福建省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核發自耕能力證明書審查小組設置要點」及相關書表格式。 二、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農業政策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現行土地法第三十條:私有農地所有權之移轉,其承受人以能自耕者為限及土地法第三十條之一:農地繼承人部分不能自耕者,於遺產分割時,應將耕地分歸能自耕者繼承之。農地繼承人均無耕作能力者,應於繼承開始後一年內,將繼承之農地出賣與有耕作能力之人之規定,因應放寬農地農有,均配合修法予以刪除。嗣後承購農地,憑依修正後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辦理。

免稅農地(示意圖)

繼承農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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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
   
民眾請地政士(俗稱代書)辦理不動產過戶時,為什麼被告知須配合洗錢防制法規定審查身分?
由於不動產有價高、保值及可流通等特性,可能成為不法分子漂白贓款之管道,為避免不動產買賣交易成為洗錢防制之漏洞,洗錢防制法本次修正,將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包含不動產仲介業及代銷業)納入洗錢防制之體系。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人頭或公司法人透過不動產買賣交易漂白贓款,故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依據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辦理不動產買賣交易時,應進行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的身分確認程序。 

專營:台北市:中山區、松山區、大同區、士林區、北投區、萬華區、信義區、文山區、內湖區、中正區、南港區.新北市:三重區、蘆洲區、新莊區、板橋區、永和區、中和區、土城區、五股區、八里區、泰山區、樹林區、鶯歌區、深坑區、淡水區、林口區、新店區.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中壢區、楊梅區、龍潭區、平鎮區、內壢區、龜山區、八德區、新屋區、大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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