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肥咖109年上路 有錢人逃稅剉咧等!
大陸稅務機關9月起,首次與全球103個國家交換CRS資訊,將使大陸富豪在海外資產現形。(圖/中新社)
2018年09月08日 15:30 中時電子報 呂承哲
大陸稅務機關9月起,首次與全球103個國家交換CRS資訊,將使大陸富豪在海外資產現形。
此外,台灣也已啟動接軌CRS的程序,外來與大陸、香港交換CRS後,首當其衝的就是將資產移往大陸或是香港的台商。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推動的「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法源依據來自「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協議」(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MCAA),不過台灣並沒有參加MCAA,因此無法導入CRS,為避免陷入國際孤立,進而成為避稅天堂,台灣已經與租稅雙邊協定夥伴國承諾實施CRS。
台灣版的「肥咖條款」正式名稱為「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於去年11月16日由財政部正式拍板,預計2019年實施CRS,2020年與其他國家做首次稅務資訊交換。
目前財政部我國與租稅雙邊協定,包括:印度、新加坡、加拿大等32個國家,將列入優先洽簽資訊。
依我國目前簽訂CRS後的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今年12月31日帳戶餘額超過100萬美元者,要在明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關審查;
第二階段,今年12月31日帳戶餘額未超過100萬美元者,也要在10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關審查。
台版「肥咖條款」正式上路後,直接受到影響的就是非台灣稅務居民的金融帳戶,再來就是台商、跨國企業以及跨國職務多地領薪人士。
此外,台灣若與大陸、香港交換CRS資訊,受到兩岸租稅協議尚未生效影響,大陸所得仍將計入台灣所得課稅,台商恐面臨雙重課稅。
(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我國的租稅雙邊協定簡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08001934-260410(本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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