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合法 大彎北段有條件住宅放寬審議通過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7-12
大彎北段地區有條件住宅使用放寬經都委會審議通過(圖:台北市政府)
新聞摘要
大彎北段地區有條件住宅使用放寬經都委會審議通過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2019年7月11日召開第75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有關大直生活圈之計畫內容。
其中,眾多大彎北段居民十餘年來未獲解決的違規住宅議題,市府展現解決歷史問題的強烈決心,經多次與在地居民、民意代表、業界代表與專家溝通後,提出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規定及配套回饋金機制,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市府為健全都市發展基礎,於2016年啟動全市12個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本次提會審議之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面積約1,368.21公頃,以2043年為計畫目標年,計畫人口推估為308,000人,全案分為「建國南京」、「建國民權」、「圓山」、「中山」、「大直」等五大生活圈進行檢討,共提出6項主要計畫變更、9處細部計畫調整。
全案經市府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公開展覽40天,其中,十餘年懸而未決的大彎北段違規住宅議題,自計畫公展迄今,本會接獲百餘件、近兩千人次之公民團體陳情意見,民眾表達希望市府能正視居民居住需要,對此長年未決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大彎北段地區自1992年公告實施都市計畫,規劃為台北市商業娛樂中心,然自2001年迄今十餘年間,該地區商業區、娛樂區部分街廓陸續出現違規住宅使用,經監察院2016年提出糾正,市府進行稽查列管戶數達1678戶並同步進行勸導改善。
都市發展局黃局長表示經檢討大彎北段地區作為全市副都心之定位須調整,但作為地區商業中心之發展目標仍須維持,然考量該等既有違規住宅短期已無回復之可能性,基於發展歷程、產業發展環境變遷以及公共設施公平負擔等因素考量,市府於本次通盤檢討案內提出住宅使用之許可機制。
本案經提本會2019年3月7日第743次委員會議組成專案小組,並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大直生活圈議題。
惟專案小組會議召開後,關於大彎北段都市計畫內容,因民眾仍有不同意見,市府都市發展局爰於2019年5月16日召開「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檢討市政顧問及產業界諮詢會議」、2019年6月4日再召開地區座談會,經綜合參採各方意見後,市府再作檢討提出修正方案提請本次委員會審議。
委員會聽取市府簡報說明及民眾陳情發言,對於市府勇於面對地區長年以來的違規議題,在多次與在地居民溝通、衡酌目前產業發展環境,並掌握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核心價值所提出之折衷解決方案,委員會認為是面對問題,且兼顧法、民情與產業環境變遷較務實的作法,故原則支持市府所提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之規範。
關於大彎北段地區現存違規住宅處理及住宅使用放寬,本次會議審議通過重點包括:全區(包括商業區、娛樂區)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非限於既有違規住宅。
本通檢計畫案公開展覽(2018年10月1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1樓仍應維持商業使用,開放2樓以上得作住宅使用,以戶為單元申請並繳交回饋金,取得住宅使用許可;回饋金得分期繳納,以1年為1期,最多5期。
其中,商業區(供觀光旅館使用)之既有建築,得在小於50%法定容積比例下,繳交回饋金作住宅使用。
其餘包括商業區、娛樂區現有空地及尚未領得使照建築基地,開放得在3樓以上且小於50%法定容積比例下,住宅由高樓層往下連續設置為原則,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繳交回饋金,取得住宅使用許可。
本案回饋金經市府先以2018年土地價值進行估算,1坪約8.68萬元。
惟考量既有違規住宅之形成,除建商外,部分亦源於政府之稽查實有法未明定致力有未逮之處,基於客觀公平的考量,同時為鼓勵既有違規住宅使用儘速完成合法使用申請,故訂定計畫公告實施5年內申請者,既有建築回饋金得以6折繳交,估算1坪約為5.21萬元。
市府代表說明,無論是限制開發近46年的社子島、爭議不斷的大巨蛋工程,抑或大彎北段地區長達十餘年懸而未決的違規住宅歷史課題,市府都會負起政府的責任面對問題妥為善後,實事求是地提出務實解決之道。
同時表示信義計畫地區自1980年開始規劃,陸續投注建設發展迄今,始成就今日商業中心榮景,因此對基於長遠發展所規劃之大彎北段地區商業中心,市府仍深具信心,未來將陸續投注捷運北環段與東環段等重大交通建設,讓擁有三條捷運線匯聚優勢的大彎北段地區,能成為更優質的住、商及產業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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