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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捷運 A10站土地標售出現區域次高紀錄

報導:MyGoNews蕭又安 時間:2019-07-12

 

A10站土地標售 單價36.7萬 成區域次高紀錄(圖:台灣房屋)

新聞摘要 A10站土地標售 單價36.7萬 成區域次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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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點CP值超高 信義區中古豪宅依舊搶手

2019-07-11 14:38:12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信義之星今年4月也交易兩戶,總價都在1.8億元上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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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率先通過代拆辦法7月實施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7-10

著重公共安全 新北市率先通過代拆辦法7月實施(圖:新北市政府)

新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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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函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涉及重建計畫範圍內有數筆地號土地其建築容積計算上限疑義

 

★有關函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涉及重建計畫範圍內有數筆地號土地其建築容積計算上限疑義1案
 都市更新組
發布日期:20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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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5款規定適用疑義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5款規定適用疑義1案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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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輕軌 11車站5年內新屋房市漲跌大公開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7-09

 

淡海輕軌,11車站5年內新屋房市漲跌大公開,輕軌帶動淡海新市鎮發展,與未來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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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缺地 「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正式實施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7-08

「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正式實施 解決缺地問題,鼓勵廠商提供公益回饋空間(圖:新北市政府)

新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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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之租賃所得應按各共有人應有部分計算

 

(財政部71/02/02台財稅第3068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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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定抵押無利息或利率記載者如無收取利息之證據不得核稅

 
稅目 所得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六年版
法規章節 第2章 綜合所得稅
法條 第14條(各類所得之計算)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設定抵押無利息或利率記載者如無收取利息之證據不得核稅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債務人提供不動產向地政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其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僅載明借貸關係,而無約定利息或利率之記載者,除稽徵機關蒐集有其他收取利息之資料或證據外,不得依據設定登記資料逕行核定利息所得,而核課綜合所得稅。(財政部72/09/12台財稅第36472號書函)

 #房地產買賣#持分房地產#公設地#危老重建#查封撤封#0912-913923高仕不動產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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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樓都市更新會將出售土地之價款分配予會員徵免所得稅釋疑

(財政部103/09/23台財稅字第10304032680號函)
 
稅目 所得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六年版
法規章節 第1章 總則
法條 第4條(免稅規定)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大樓都市更新會將出售土地之價款分配予會員徵免所得稅釋疑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二、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次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5條規定,逾7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時,應組織都市更新團體。有關更新團體之運作,應依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規定辦理。三、○○大樓都市更新會(以下簡稱都更會)係由該大樓區分所有權人依前揭規定組成,會員均為原區分所有權人,其會員依更新權值比例換算提撥而增建之房屋(含土地),以都更會名義出售,出售價款減除營建工程相關支出費用後,將結餘款按上開權值比例分配予會員,如都更會取得及處分系爭不動產之行為,係代會員為之,相關房屋建築成本係由會員自行負擔,該土地持分亦由會員自其原有部分撥付,都更會未支付任何對價,亦未享有權利及承擔義務者,以都更會名義處分土地,得核實認定為會員對土地之處分行為,土地交易所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財政部103/09/23台財稅字第10304032680號函)

#土地買賣#房屋買賣#合建#房地產諮詢#持分共有物#0912-913923高仕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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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營不動產買賣所出售土地之所得應否歸課個人營利所得釋疑

稅目 所得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六年版
法規章節 第1章 總則
法條 第4條(免稅規定)
分類 釋示函令(廢)
釋示函令標題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營不動產買賣所出售土地之所得應否歸課個人營利所得釋疑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1、個人經常性、連續性以營利為目的從事買賣不動產之營業活動,參照本部95年12月29日台財稅字第09504564000號令(編者註:自106年6月7日起應依財政部106年6月7日台財稅字第10604591190號令辦理)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但其僅從事土地買賣者,得免辦營業登記,惟均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營利事業。

2、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或符合前開規定之營利事業,經營不動產買賣,其出售土地之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編者註:自105年1月1日起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4條之5規定徵免所得稅),惟該盈餘屬同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之營利所得,應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財政部103/03/31台財稅字第10200587900號函)

法規名稱: 核釋個人銷售房屋課徵營業稅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60459119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一、 個人購屋(含法拍屋)或將持有之土地建屋(含拆除改建房屋及與營業人合建分屋)並銷售,如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自本令發布日起,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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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老了以後沒錢養自己?有房族看過來,評估以房養老的關鍵6問

72歲的陳伯伯住在台北市一棟舊公寓的頂樓,身邊積蓄也不多,曾經想過賣房換現金,但一來因為位處狹窄巷弄內不易出脫,二來賣掉之後也擔心居住的問題。陳伯伯最近聽到朋友常提到「以房養老」,覺得這個既可以住的無虞,又可以每個月領生活費用的政策實在很不錯,但不知道如何申請,也不知道有甚麼風險?

※土地買賣/不動產投資擔心老了以後沒錢養自己?有房族看過來,

金管會於2015年11月開始,因應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開放銀行辦理的「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業務,俗稱「以房養老」。這項業務讓擁有不動產的退休族或高齡族,可以將不動產抵押給銀行,在保有居住權的前提下,由銀行以按月給付的方式撥款,保障退休後或老年生活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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