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老建物都更 原容積認定將放寬(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5/10 05:30
「都更條例」第65條草案 6層以上建物原容獎認定放寬試算
內政部提修正草案 8200棟逾6層建物受惠
內政部昨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正草案,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指出,修法主要透過原容積獎勵來加速921大地震以前的既存建物都更的速度。(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部務會議昨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正草案,將容積管制實施前老舊建物的「原容積」大於「法定容積」認定時間點,從取得使用執照完工放寬至申請建照;內政部表示,因最早實施容積管制的是台北市,可望成為首批適用的城市,後續若完成修法,推估全台將有八二○○棟六層以上的老舊建物受惠。
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也適用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指出,北市早自一九八三年就實施容積管制,當時申請建照建物至今屋齡已達四十年,且是九二一大地震以前的既存建物;因都更條例上路後,認定適用原容積獎勵者為已取得使照完工建物,但北市在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物不少,且興建時間需要二至三年,造成這一批「趕在管制前末班車」的建物無法適用。
他強調,此次修法主要是透過原容積獎勵來加速這一批九二一大地震以前的既存建物都更速度。
內政部表示,全台在一九九九年全面實施容積管制,這次修法主要是放寬六層以上老舊建物適用原容積的認定時間。
內政部初步統計,預計修法後全台將有八二○○棟的六層以上老建物受惠,其中台北市、新北市各有逾二七○○棟,占全國比重超過六十五%。
為何修法對象是六層以上老舊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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