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都市計畫農業區作農業使用之認定案

 

釋都市計畫農業區作農業使用之認定案   
  
◎ 97年7月25日農企字第0970140816號函
  
查內政部營建署曾函釋略以:「...如符合貴管相關法令,且都市計畫書亦未有禁止之規定,農業區應可供農、林、漁、牧業作為生產使用。」又本會林務局前函(97年7月23日林企字第0971710562號書函)略以:「欖李雖非本局國有林事業區造林樹種,惟係屬『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之獎勵造林樹種之一,宜於沿海土地或潮間帶地區種植;如沿海農業區土地於種植該類樹種,則本局認為符合『森林使用』之涵義。」本案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請依前開二函釋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農業區其現況為種植紅樹林(欖李))
  
◎ 96年8月10日農企字第0960143789號函
  
查內政部為廢除地目等則制度採逐步漸進方式處理,除與民眾權利義務較有關係之田、旱、建、道等四種地目之變更外,不再辦理地目詮定。又該部營建署亦曾函釋略以:「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於都市計畫書未有禁止之規定時,農業區應可供農、林、漁、牧業作為生產使用。」因此,本案都市計畫農業區溜地目土地種植農作物是否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認定一節,宜請先洽貴府水利單位,就該作蓄水灌溉使用之埤塘,是否須依法辦理廢溜事宜,倘無違前開水利法規之規定,其種植農作物應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認定。
  
◎ 96年5月30日農企字第0960129274號函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有關農業用地之定義:「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換言之,『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之土地應屬農業用地之範圍。因此,倘其利用現況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認定基準,應得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釋都市計畫農業區內「墓」地目土地,現況作農業使用)
  
◎ 95年12月15日農企字第0950170520號函
  
查內政部91年2月26日營署都字第0910009915號函釋略以:「按都市計
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農業區之劃定係為保持農業生產,而
該條文並未就農業生產之範圍加以限制。是以如符合貴管相關法令,且都市計畫書亦未有禁止之規定,農業區應可供農、林、漁、牧業作為生產使用。」另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作業辦法第2條明定:「本辦法之適用範圍如下:...四、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農業區、保護區內之土地。」準此,本案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作養殖漁塭使用,仍應依前開辦法之規定,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惟倘其為「養」地目土地,得免申請容許使用,如實際作養殖使用應得認定符合農業使用之定義;至該土地作農作使用,並無需申請「廢養」之相關規定。
  
◎ 93年9月3日農企字第0930141296號函
  
一、查「按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農業區之劃定係為保持農業生產,而該條文並未就農業生產之範圍加以限制。是以如符合貴管相關法令,且都市計畫書亦未有禁止之規定,農業區應可供農、林、漁、牧業作為生產使用。」內政部營建署91年2月26日營署都字第0910009915號函釋,並經本會於91年3月7日以農企字第0910110875號函 貴府等(諒達)在案。
二、準此,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倘都市計畫書未有禁止之規定者,得作漁業養殖使用。至其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尚無須以養殖漁業登記為審核要件。
  
◎ 91年3月7日農企字第0910110875號函
  
一、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規定,農牧用地容許作林業使用;又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前(91年2月26日營署都字第0910009915號)函略以:「按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農業區之劃定係為保持農業生產,而該條文並未就農業生產之範圍加以限制。是以如符合貴管相關法令,且都市計畫書亦未有禁止之規定,農業區應可供農、林、漁、牧業作為生產使用。」另依據本會林務局89年11月22日89林政字第891622926號函釋略以:「有關林業用地地上所植林木樹種符合本局所規定之樹種,且經完成造林(除地除外)、造林木已達3年生以上、成活率在百分之70以上者,不論是否兼植一般農作物或果樹,本局認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12款所稱之森林之用,‧‧‧‧茲再補充說明如未完成造林,但天然林木覆蓋良好,可視同完成造林。」
二、綜合前開規定,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如該都市計畫書並無禁止作林業使用之規定),其利用現況屬天然林木之林業成長原始狀態,符合本會林務局前開「天然林木覆蓋良好」,則可視同完成造林,並符合森林使用之認定基準。
  
◎ 內政部營建署91年2月26日營署都字第0910009915號函
  
按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農業區之劃定係為保持農業生產,而該條文並未就農業生產之範圍加以限制。是以如符合貴管相關法令,且都市計畫書亦未有禁止之規定,農業區應可供農、林、漁、牧業作為生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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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區土地(示意圖)

行政院農委會函釋(示意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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