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 法定空地不符減免地價稅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12-01
提醒注意 法定空地不符合減免地價稅規定
新聞摘要 提醒注意 法定空地不符合減免地價稅規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向稅務局反映,認為其自家門前的法定空地既然作為巷道使用,而且無償提供他人通行,不應該課徵地價稅,因此向稅務局提出免稅申請。
稅捐機關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
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一般在建築房屋時,因建築相關法令之規定,必須預留法定空地。
所以建商為期建物使用空間最大,往往將這些法定空地留供防火巷或巷道使用。
而此類防火巷或巷道用地雖然確實無償提供公共使用,因係屬於法定空地,仍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法定空地或是既成巷道既然是屬於建築基地之一部份但是往往產權持有人卻非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同持有..每年的地價稅都是所有權人繳納..顯非公平!這類型土地應該溢繳之地價稅將來可以扣抵出售時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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