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囤房稅三讀通過 建商寬限期竟拉長至3年

2022/03/24 16:59文/記者朱語蕎

 

桃園囤房稅三讀通過 建商寬限期竟拉長至3年#透天厝#公設地#

桃園市今通過囤房稅修正案,持有6戶以上房屋稅率將由每戶2.4%提高為3.6%。

桃園市議會於今(24)日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持有6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房屋稅率將由每戶2.4%提高為3.6%,影響戶數約2萬戶,另外,建商待銷售期間也由2年改為3年。

此次修正案自住房屋不受影響,將自7月起施行,明年5月開徵,預計增加稅收約1億3千萬元,將全數作為青年租金補貼用。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2015年修正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2.4%以來,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持有戶數已呈現逐年遞減,顯示現有稅率已具有抑制囤房效果。

為引導社會資源有效運用,促使多屋者將閒置房屋釋出,本次修法是在既有的稅率基礎上,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持有戶數採用差別稅率,且避免制定差別稅率而傷及無辜,明定非具囤房性質及公同共有等房屋排除納入差別稅率戶數計算。

若持有5戶以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每戶均維持按2.4%課徵,6戶以上者,每戶均按3.6%課徵,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之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房屋、專供停放車輛使用者,維持2.4%稅率。

此外,建商起造人興建空置待銷售的住家用房屋,於完成後3年內維持2.4%稅率,超過3年未出售者則併入差別戶數計算,即持有6戶以上適用3.6%稅率,今年6月30日以前已核發使用執照或建造完成者也適用。

稅務局表示,考量建商興建的房屋屬商品性質,主要目的是在銷售非囤房,又因桃園城鄉差距大,各區平均銷售期間有明顯差異,且桃園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前3大法人並非建商,經議會通過表決將建商待銷售期間由2年改為3年。

(本文出處請點擊)


#中古屋-高仕不動產

#透天厝#公設地#危老重建#持分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房屋稅(示意圖)

囤房稅(寫意圖)

桃園

桃園房市

arrow
arrow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