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繼承 土地再行移轉,留意土增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11-24

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行移轉時無減徵40%土地增值稅

新聞摘要 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行移轉時無減徵40%土地增值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經重劃後之土地,於重劃後第1次移轉,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之土地,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時,已非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無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之適用

稅捐機關說明,土地因繼承原因而取得免徵土地增值稅,且繼承土地於再移轉時,是以繼承開始土地公告現值作為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之基礎,其土地增值稅已獲減輕。

因此,繼承原因發生在土地重劃後,無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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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示意圖)

抵費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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