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 因繼承取得房屋無須申報契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7-22

提醒注意 因繼承關係取得房屋無須申報契稅

新聞摘要

提醒注意 因繼承關係取得房屋無須申報契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繼承取得房屋,是否需申報契稅?稅捐機關表示,房屋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取得者,應申報繳納契稅,而繼承取得的房屋,則不屬契稅課徵範圍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民眾可於地政機關辦理建物繼承登記後,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向該處及轄區各分處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如為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應檢附下列附件:

(一)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二)繼承系統表

(三)遺產分割協議書(平均繼承者免附)

(四)法院核准拋棄繼承權證明書等文件,直接向該處及轄區各分處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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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注意!申報遺產稅別漏報這7項 @不動產買賣/持分不動產/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不動產陳總

繼承房屋(示意圖)

契稅種類及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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