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二手物 3種情況不用課稅 

財政部外觀。資料照

財政部外觀。資料照

網拍盛行,許多賣家專門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再透過網路拍賣轉取利潤,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這類賣家若月銷售額達到門檻,就必須課徵營業稅;不過,若只要符合販售自己使用過、買來未使用但不適用,或是他人贈送但不實用的的物品,就可不需課稅。

官員指出,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且營業人須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事業,均應依法課稅。
因此,網路拍賣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勞務達4萬元者,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

但官員表示,若網路賣家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商品」、「買來尚未使用,但不適用」或「他人贈送但不實用」的物品,均不屬於前述營業稅的課稅範圍。(劉懿慧/台北報導)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1212/1482282 (本文出處)

@房地產買賣/持分房地產/公設地/危老重建/0912-913923高仕陳總

高仕不動產http://www.gogoods.com.tw/

延伸閱讀: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不動產需要我的...讓我來服務@0912-913923 陳總

專營/去化 下列房地產:*房屋/土地/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專業處理.歡迎來電0912-913923 洽:陳總

若是您有買屋.賣屋之需求,或是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公設地、道路地..等..請來電:0912-913923 陳先生

你知道實價課稅如何計算嗎?

《好房子賣不掉嗎?》不是賣不掉,是有緣人還沒出現!

不動產持分:※持分不動產要篩選.過濾.判斷的面向是多方面的..並不是每件不動產都會承做!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高仕不動產 的頭像
    高仕不動產

    高仕不動產部落客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