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苗」頭/ 頭屋60頃劃出山坡地 就等中央批

 

苗栗縣頭屋鄉市區平坦,鄉公所規畫推動劃出山坡地範圍。記者范榮達/攝影
苗栗縣頭屋鄉市區平坦,鄉公所規畫推動劃出山坡地範圍。記者范榮達/攝影
 

 

苗栗縣88%面積1980年間劃入山坡地範圍,各種開發受到水土保持法等限制,頭屋鄉公所「挑戰」,規畫選定市區平地約60公頃劃出山坡地,草案若獲中央核定,將大幅減少土地開發成本及時間,已有建商看好,2筆土地待建中。

苗栗縣大部分面積劃入山坡地範圍,甚至一些平地開發案,都要依水土保持法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施工,相當不合理,民眾因此違反水保法,縣府1年要開罰100多件,罰鍰收入超過600萬元,民眾哀哀叫,頭屋鄉公所是全縣第一個推動劃出山坡地的公所。

頭屋鄉長江村貴說,公所獲鄉代會支持,編列120萬,依據去年5月修正的農委會「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委託專業團隊調查選定頭屋村、曲洞村5%一級坡以下59.77公頃土地,劃出山坡地範圍,草案13日完成公告,將送縣府,轉呈行政院審查。

「山坡地範圍劃出若獲核定公告,將是一大利多」,江村貴表示,劃出山坡地範圍案提升土地價值,對地方發展有正面意義,可省下平地不必要的水土保持工程及繳納山坡地回饋金,及水土保持申辦程序,建商也樂觀其成,他知道目前至少有2筆土地,就等鬆綁後推出建案。

頭 屋鄉所建設課長黃松光說,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於1976年公布施行,省府據以於1980年公告確定山坡地範圍,當時山坡地範圍線多以行政區或水路、道路為 界,以致範圍內包括平地,申請開發利用受限,頭屋鄉選定一級坡以下,連續面積10公頃以上的市區,規畫劃出山坡地,符合現況利用。

文章來源: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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