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常識 不符課徵田賦者,應改課地價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11-22

稅務常識 不符課徵田賦者,應改課地價稅

新聞摘要 稅務常識 不符課徵田賦者,應改課地價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農地變更使用,提供作為堆置砂石場地、興建民宿、工廠、倉庫、停車場等,已不符課徵田賦要件,應自變更使用的次年期開始改課地價稅。

稅捐機關指出,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土地所有權人應向稅捐機關申報改課地價稅,如果只是局部變更為其他用途,按實際變更使用面積改課。

惟都市土地其土地使用分區經劃定為住宅區,或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各種建築用地,且公共設施已完竣者,因已非屬農業用地,即使仍作農業使用,仍然要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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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示意圖)

地價稅清查(示意圖)

免稅土地(示意圖)(1)

應稅土地(示意圖)

農地非農用(示意圖)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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