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專指自然人)取得不動產物權?

應備文件?

(一)申請機關: 直接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申請。

(二)申請書: 向不動產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洽取或網路下載。

(三)身分證明文件: 大陸地區人民持大陸地區製作之常住人口登記表或居民身分證文書,向大陸地區縣市公證處辦理涉臺公證書,再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之文件。

受託人為大陸地區人民,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均應依上述規定辦理。


#不動產買賣#持分不動產#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地政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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