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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銷售額顯著偏低時,要調整補課營業稅

日期:107-01-26

資料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A建設公司出售76戶房屋及其坐落土地,房地總成本約3.6億元,房屋、土地成本各為1.6億元及2億元,出售時簽訂之買賣合約書房屋、土地價款各為0.76億元及3.2億元,經國稅局按時價調整房屋之銷售額為1.7億元,補徵營業稅4百萬餘元。A公司不服,主張其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總額之比例,計算房屋之銷售額,於法有據,乃循序提起行政救濟(復查、訴願、行政訴訟一審及上訴審),惟均遭駁回確定在案。

該局說明: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並無明定適用該條即排除營業稅法第17條,營業人如無正當理由而以較時價顯著偏低之價格銷售貨物時,國稅局得依時價認定其銷售額及第43條第2項規定之營業人申報之銷售額,顯不正常者,國稅局得參照同業情形與有關資料,核定其銷售額之適用,基於法律優位原則,營業人以土地及其定著物合併銷售時,營業人雖可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所訂之公式計算定著物之銷售額,惟稽徵機關如查得該銷售額顯較時價偏低,仍可參據時價調整其銷售額並補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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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規定報你知!!!公司舉辦尾牙餐會、員工摸彩活動等費用支出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喔~~~

日期:107-01-26

資料來源:財政部

年關將近,除了年終獎金是員工首重關心的話題外,歲末尾牙聚餐與摸彩活動亦是所有上班族引頸期盼的活動之一;所以趕在過年前夕,不少公司、行號為慰勞員工一年來辛苦,莫不精心策畫舉辦歲末感恩、迎春團拜活動!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公司、行號舉辦歲末尾牙餐會、迎春團拜聚會、員工摸彩活動等,所支付之辦桌餐費、場地租金費用、或付給經紀公司之各項費用(如:主持費、藝人活動表演費)及以自製產品或購買貨物作為饋贈員工之禮品......等相關進項憑證,其營業稅帳務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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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雖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但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稅捐之核課期間為7年

日期:107-01-26

資料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該局轄區A公司於98年5-6月間無進貨事實,取具B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銷售額合計560萬元,營業稅額28萬元,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該局查獲,核定補徵營業稅額28萬元,並處罰鍰70萬元。

A公司不服,主張98年5-6月營業稅已於98年7月14日如期申報,並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情事,核課期間應適用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5年期間,於103年7月13日即已屆滿,自不得核課云云,申經復查未獲變更,仍表不服,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均遭駁回,猶未甘服,提起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上訴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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