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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經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確定後,部分原共有人將已喪失之應有部分移轉予第三人?#持分土地買賣#持分房屋買賣#持分不動產買賣#0912-913923高仕陳總
-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給付標的為公同共有不動產者,在該公同共有關係未終止前,得否准予辦理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疑義#繼承不動產#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房屋產權瑕疵物件#0912-913923高仕陳總
- ★民法第 799 條等規定參照,建物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無專有部分者, 有優先承買權,如基地所有人中無專有部分,就二筆建號建物,同時向執行處聲明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予准許#共有土地共有房屋#房屋產權瑕
- ★有關已依法院判決定有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於存續期間屆滿後,土地所有人單獨申辦地上權塗銷登記,得否免附他項權利證明書#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透天厝#0912-913923高仕陳總
- ☆同一建築物屬於同一人所有,經區分數專有部分登記所有權者,準用第 799 條第 4 項規定疑義#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屋#公設地#中古屋#0912-913923高仕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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